卵巢肿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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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投保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混淆概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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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保险的如实告知,仅限于保险公司询问的内容。

也就是说,就算是带病投保,只要保险公司没有询问,你就可以不用主动告知。保险公司也不能以此为由拒赔或者解除保险合同。

但有的时候,你偏偏会遇到保险公司想要“露一手”,不跟你过几招,好像就不配叫“保险公司”。

(案号:()豫14民终号)

彭女士于年8月23日,投保了一份复星联合保险公司的“复星联合乐健一生中端医疗保险”,一般住院医疗保险金基本保额元,保险期间自年8月24日零时起至年8月23日24时止。

年5月28日,彭女士被诊断为右卵巢粘液性囊腺瘤,治疗10天,花费医疗费元。

彭女士向复星联合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以彭女士“隐瞒病情,带病投保,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并通知彭女士解除保险合同并支付解约退费金额.53元。

保险公司提交了彭女士年6月25医院住院时的病历,该病历显示彭女士当时被诊断为右侧卵巢可见2*2*3cm大小的囊性肿物,而彭女士在投保时并未如实告知该健康问题。

如果彭女士确实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那么保险公司拒赔,甚至解除保险合同,都是合理的。

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根据保险公司提交的证据,并没有证明其对彭女士的有关情况提出了询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举证责任”。

因此,在保险公司没有询问彭女士相关健康问题的情况下,彭女士就算带病投保,也无须主动告知。保险公司不能据此认定彭女士隐瞒病情、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以此为由拒赔,甚至解除保险合同,当然就是没有依据的。

综上,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彭女士医疗保险金元。

划重点,我国内地保险的投保如实告知,仅限于保险公司询问的内容,没有询问的内容,可以不主动告知。

但是,也要清楚,健康保险通常把既往病列为“免责项目”。所以对于没有询问的健康问题,虽然投保时可以不用主动告知,可以正常“带病投保”,但并不代表该疾病的治疗费用可以获得保险理赔。什么是保险所指的“既往症”,如下图所示。

当然,既往症免责,仅影响既往症本身,保险公司并不能以此拒赔其它疾病,更不能以此解除保险合同。这跟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是两回事。

#保险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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