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和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县统一使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实施网上报名招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小升初)、小学(幼升小)。
二、报名对象
(一)幼升小:小学新生为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1-2年入学。任何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
(二)小升初:初中新生为已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
三、招生范围
(一)县城区初中
1.县实验中学招生范围:昌州东路--东环路南段--南环路--西环路南段--木伦河路西延--木伦河路西段--开元南路中段--文昌街--*和路(不含昌盛园)以内居民区和城关镇户籍子女。若有空余学位还应接纳划片区域内的经商及进城务工户子女。
2.县第一初级中学招生范围:开元南路北段--兴华路东段(西关街、西大街、东大街、东关街、永顺路)--东环路中段--昌州东路--(昌盛园)--*和路--文昌街以内居民区和城关镇户籍子女。若有空余学位还应接纳划片区域内的经商及进城务工户子女。
3.县第二初级中学招生范围:兴华路(永顺路、东关街、东大街、西大街、西关街)--西环路北段--北环路--东环路北段以内居民区和城关镇户籍子女。若有空余学位还应接纳划片区域内的经商及进城务工户子女。
4.县第三初级中学(城关镇初级中学)开元南路--木伦河路西段--木伦河路西延--西环路中段--兴华路西段以内居民区和城关镇户籍子女。若有空余学位还应接纳划片区域内的经商及进城务工户子女。
(二)县城区小学
1.县第一实验小学:仓颉东路--光明北路南段--兴华路中段--昌乐南街--昌州西路东段--昌州东路--东环路中段以内的县城居民区和城关镇户籍子女。若有空余学位还应接纳划片区域内的经商及进城务工户子女。
2.县第二实验小学:兴华路中段--金穗路北段--昌州路中段--农丰路南段--先锋学校北墙外向东--开元南路--木伦河路中段--光明南路--昌州西路东段--昌乐南街以内的县城居民区和城关镇户籍子女。若有空余学位还应接纳划片区域内的经商及进城务工户子女。
3.县第三实验小学:昌州东路--光明南路--木伦河路中段--开元南路--人民路东段--木伦河路东段--东环路中段以内的县城居民区和城关镇户籍子女。若有空余学位还应接纳划片区域内的经商及进城务工户子女。
4.县第四实验小学:一行路北段--仓颉西路西段及西延--开元北路中段--兴华路中段--金穗路北段--昌州西路中段--农丰路南段--先锋学校北墙外向东--开元南路--人民路西段--一行路南延--南环路西段--西环路--傅潭路西段--滨湖东路--泰和新城小区北墙向东以内的县城居民区和城关镇户籍子女。若有空余学位还应接纳划片区域内的经商及进城务工户子女。泰和小区居民(可选择四实小、一行小学)报名就读。
5.县育才小学:光明北路--兴华路中段--开元北路南段--仓颉西路西段及西延--一行路北段--育才路西段--第二实验中学西墙向北--傅潭路中段以内的县城居民区和城关镇户籍子女。若有空余学位还应接纳划片区域内的经商及进城务工户子女。
6.县西湖小学:同县第四实验小学。
7.县求实小学:南环路--东环路南段--木伦河路东段--人民路--一行路南延以内的县城居民区和城关镇户籍子女;县第三实验小学划片区域也属县求实小学招生范围。若有空余学位还应接纳划片区域内的经商及进城务工户子女。
8.县仓颉小学:傅潭路西段--光明北路中段--仓颉东路--东环路北段--北环路--西环路北段以内的县城居民区和城关镇户籍子女。若有空余学位还应接纳划片区域内的经商及进城务工户子女。
9.县一行小学:育才路西段--第二实验中学西墙向北--傅潭路西段--滨湖东路--泰和新城小区北墙向东--一行路北段以内的县城居民区和城关镇户籍子女。若有空余学位还应接纳划片区域内的经商及进城务工户子女。借读于县仓颉小学。泰和新城小区(可选择一行小学、四实小)。特别提示:报名县一行小学的学生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县仓颉小学(县直)端口进行网上报名。
凡符合入学条件的县城区居民和城关镇户籍子女入学,按照规定的划片范围到相应的初级中学报名就读。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现在居住地实行划片报名就读。
四、报名要求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今年南乐县义务教育招生通过“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录取信息发布等。所有学校(含民办)实行网上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和小学应届毕业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利用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暂不支持手机登录)。网上报名时,非必填项目可以不填写即带星号的是必填,不带星号的可以不填。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学校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监护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查实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生在本辖区的入学资格。各校必须在报名时间内设立现场咨询点,满足家长的报名需求。农村因留守儿童较多,学校可提前利用模板采集学生信息,采取集中添加或导入报名的办法进行。网上报名成功后,携带报名信息采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房产证等;详看以下表述内容)到报名学校进行现场确认。
(一)购房户
1.在县城区已购房入住的居民子女,报名时需提供家庭户口簿、产权登记证(包括房产证、不动产证等由相关部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下同),儿童预防接种证明等。如果已购房尚未取得不动产证者,要提供购房合同和交款票据,并同时提供家庭用水、用电、用气缴款票据等实际居住证明。
2.在县城区购营业房自主经营并居住的县城区居民子女,报名时需提供家庭户口薄、营业房产权登记证、营业执照和当年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房管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在县城区无住房信息证明,小学新生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明。
(二)城关镇农村户籍子女准备证件:1.户口本;2.村委会证明;3.小学新生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明。
(三)无房户
1.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无固定房产,户口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口簿且共同居住者,报名时要提供家庭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产权登记证、房管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县城区无住房证明,小学新生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明。
2.进城务工子女和进城经商人员子女:(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2)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县城区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经商营业执照;(4)务工人员需提供当年在县城区用工单位发放的至少近6个月的工资表和社保交费票据,经商人员需提供当年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5)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部门(外省、市、县)或乡镇中心校(本县)出具的借读证明、小学新生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明等。
城关镇小学
(一)城关镇农业户籍人员子女
报名证件:1、户口本;2、村委会证明;3、儿童预防接种证明。
(二)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报名证件:1、户口本;2、就业证明;3、居住证明;4、儿童预防接种证明。
符合以上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并携带报名信息采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交验。
备注:1.“居住证明”包括有房产证明的和实际在县城区居住却无房产证的两种情况,有房产证明的须提供房产证(不动产证),无房产证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和交款票据及能证明实际居住的证件(如水、电、气费缴费记录等)。
2.“就业证明”指个体营业执照和当年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务合同和用工单位发放的至少近6个月的工资表和社保交费票据。
3.“户口本”指适龄儿童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统一户口本。
年民办学校招生继续实行免试、依法自主招生的*策。民办学校应在核定的招生计划和范围内招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经批准后方可跨区域招生,严禁民办学校计划外招生。
五、招生工作安排
(一)县城区学校招生安排
1.公布学校划片招生方案。8月5日,公布县城区学校划片招生范围。
2.安排部署网上报名工作。8月5日,县教育局在招生报名系统设置学校招生片区、招生计划。安排部署招生网上报名有关工作。
3.组织实施网上报名并现场审验入学证件。8月6日8:30开始—8月15日18:30结束,县城区招生学校组织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网上报名。各招生学校依据网上报名信息,收集新生报名证件,对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入户核查。
四.入学资格复查。8月18日—8月22日。县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招生学校初审合格的生源证件进行复查。
6.公示录取阶段。8月24日—26日,各招生学校公示合格生源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
7.报到入学。8月27日—8月28日,学生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录取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二)各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安排,可参照县城区学校招生工作安排,结合本乡镇招生工作实际确定。
五、网上报名流程
符合南乐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无论选择公办学校入读或选择民办学校入读,都要参加网上报名。其监护人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
第一步:访问网址登录平台。家长通过电脑端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访问网址: